遂甯市思鵬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
常年法律顧問選聘補充公告
經(jīng)研究決定,現對(duì)《遂甯市思鵬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顧問選聘公告》(以下簡稱原公告)補充公告如下:
一、5月22日至26日報名期間,不要求參選律師事(shì)務所提交原公告“六、報名需提供的資料”中的(九)響應文件及報價函、(十)與律師事(shì)務所拟派律師重要業績相關的證明材料。該兩(liǎng)項材料在報名結束後(hòu)的5月27日至29日三天内(上午9:00至12:00,下午14:00至18:00)提交。提交方式和份數不變。
二、原公告中的“九、談判時間及地點”中的談判時間變更爲:“2020年 5月30日上午9時30分”。談判地點不變。
特此公告。
遂甯市思鵬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
2020年5月19日